学院各单位:
现转发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高校学生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自查整改工作,请教务处、招生工作处、就业创业创新教育中心、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后勤管理处、保卫处于11月27日前将自查情况以文字形式报学生处邹艳星老师处(284352257@qq.com),学生处将统一汇总情况上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18年11月20日
苏教学函〔2018〕17号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高校学生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学院各单位:
现转发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高校学生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自查整改工作,请教务处、招生工作处、就业创业创新教育中心、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后勤管理处、保卫处于11月27日前将自查情况以文字形式报学生处邹艳星老师处(284352257@qq.com),学生处将统一汇总情况上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18年11月20日
苏教学函〔2018〕17号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高校学生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