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系):

为了推进我院贫困生资助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助学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助学政策和措施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8级贫困生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认定标准

院(系)通过学生提交的贫困材料、面对面访谈、日常生活观察等渠道,全面了解学生家庭整体情况,做好资料收集和报备工作。基本的认定条件有:

(一)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二)单亲或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又无固定经济来源且亲友无资助能力者;

(三)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

(四)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建档立卡户

(五)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者;

(六)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者;

(七)因家庭经济贫困,无力支付在校期间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费用的学生。

院(可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加以确认,贫困等级划分为A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B级(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及C级(家庭经济一般困难)三档。

    通过本次贫困生认定的2018级新生,以后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等需要提交贫困证明的资助项目时无需再另外提供贫困证明材料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二、严格认定程序

1)所有需要认定的贫困生须填写《苏州高博软件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一),申请表后附家庭贫困证明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各班成立由辅导员、班级班委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认定评议小组,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苏州高博软件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班级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报请所在院(审定。

3)各院(审核通过后,以院(系)为单位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苏州高博软件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二))及贫困生认定材料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各个学生材料进行全面复核,最终确定贫困等级。对于不适合相应贫困等级条件的学生可进行适当调整,并以此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全面录入江苏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作为今后各项资助的有效依据。

三、工作要求:

1)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时应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2)各院(应加强诚信教育和自强自律教育,加强引导他们以健康、乐观的心态对待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对待贫困生的认定和建档工作;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

3)各院(要高度重视贫困生的认定和建档工作,力求客观、公平、公正,谨防错评、漏评。

4)各请于10月15日前将贫困生认定材料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包括:《苏州高博软件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每生一份,后附相应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苏州高博软件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每院(一份+excel电子文档)。 

学生工作部(处)

                                                       20189月26

附件1:苏州高博软件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2:苏州高博软件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3:贫困证明(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